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加氢裂化装置增产航煤改造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我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加氢裂化装置增产航煤改造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加氢裂化装置增产航煤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咸阳市渭城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本次主要对厂区现有12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进行改造,通过调整优化装置原料,实现增产航煤的目的。改造后该装置主要加工减压蜡油和直馏柴油,对部分设备和管线进行隐患治理改造,加氢裂化装置总公称规模不变。

项目现有工程主要生产汽油、柴油、商品燃料油、苯、液化气、丙烯等产品,已完成环评手续,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691169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陕西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2)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提交;

(3)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沟通提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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